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2022年,微软在中国落户30年。从1992年微软在北京开设第一间办公室,到如今在中国分公司遍布上海、苏州、深圳、武汉、广州等13个城市,您如何评价微软在中国取得的发展成绩?在中国市场耕耘这么多年,微软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侯阳:微软始终坚守作为一家全球科技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在此基础上我们取得了一系列助力中国社会、企业、人才发展的成果。例如,面对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加速发展的中国机遇,微软与各方深化合作,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广泛拓展人才发展前景,为更多人提供平等、包容的发展机会。
在中国,微软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其他市场和区域的特色模式,同时也深知拓展新市场的不易,因此我们希望这样的经验分享给到更多的企业。微软一直积极助力中国创新全球拓展,谋求更广阔的业务发展;同时也凭借自身经验,赋能更多跨国企业本土创新,且激发本地创新反推到全球。
微软落户中国三十年,伴随着中国信息产业的起步、发展、繁荣、腾飞。微软在中国的业务规模、人才建设、行业影响和社会贡献得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和成长。微软取得的所有成就离不开巨大创新活力的中国市场,以及各方的关注和支持。
在未来,我们会继续坚守支持中国发展的承诺,持之以恒地推进前沿技术的创新,与各方伙伴携手共进,为中国技术、生态、人才、社会等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中新财经:作为全球知名的跨国企业,从全球视野来看,微软如何看待中国经济、中国市场的发展前景,或者说中国市场可为跨国企业带来哪些新业务增长点?
侯阳: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中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均稳居世界前列;近年来,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不断优化投资和营商环境。随着对外开放的推进以及中国经济展现出来的韧性和活力,外国企业有了更多在华投资兴业的机会,中国市场变得越来越具吸引力。
中国不断做强的经济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使其在风险面前表现出强大的韧性和灵活性,这种韧性和潜力将在数字经济时代下迸发出更大的能量。新常态下,从混合办公、远程医疗等新技术场景在中国快速发展普及就可以看出,中国市场的具备的韧性和潜力都是不可估量的,这种韧性和潜力将在数字经济时代下迸发出更大的能量。
微软对中国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前景充满信心,更希望能够充分发挥微软覆盖全球的技术、服务和资源,携手各行业客户与各方合作伙伴,共同发掘数字经济时代的中国机遇,助力更多中国创新全球拓展、跨国企业本土创新。
中新财经:目前中国不少企业还面临数字化转型,并且具有紧迫性。您如何看待中国企业数字化转型浪潮,这对如微软这样的跨国企业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侯阳:中国企业之所以要进行数字化转型,面临着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双重需求。一方面,企业需要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生产力、竞争力及运营效率,实现更高效更快速的发展。另一方面,疫情改变了传统以办公室为中心的工作模式,远程办公和混合工作模式使得企业在面临业务数字化,跨地区协同等问题时加速自身的数字化转型进程。
我们与数以万计家本土合作伙伴建立了独特的共生关系,以助力本土创新。一方面,微软合作伙伴体系具有独有的“凝聚力”,集多年技术、能力、资金、资源一起,助力合作伙伴发展创新文化和业务韧性,提升技术与业务上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微软更加开放、更具多样性、更包容的本地生态体系,也汇集了成千上万家本土广域渠道伙伴的优势和能力专长,满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业务需求的中国客户数字化转型的现实需要。
作为一家有追求、有愿景的科技公司,微软将继续凭借先进的技术、开放的平台、全面的服务以及遍布全球的合作伙伴生态系统网络,持续创新投入,助力中国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与多个生态合作伙伴共同挖掘数字化转型的市场机遇,更好地服务千行百业的企业客户实现新常态下的转型升级。
中新财经:通过控制碳排放,帮助应对气候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关乎人类命运的全球共识。中国也提出“双碳”目标,结合微软自身业务,您认为跨国企业在“双碳”方面可以怎么做?
侯阳: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人类最重要的挑战之一。中国多次强调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微软作为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先锋,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可持续发展领域持续投入。微软宣布了公司碳排放承诺以应对气候危机:承诺在2030年实现碳负排放;到2050年,消除自1975年公司成立以来的碳排放量总和。
落户中国30年以来,微软也积极参与及推动中国可持续发展事业,共同创建美好家园。新建的微软智能云绿色数据中心从四大“底层逻辑”进行脱碳——IT运营效率、IT设备效率、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效率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将数据中心的绿色理念发挥到极致。
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的微软北京园区于2021年通过海淀区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综合验收,实现了27.9%的节能率,相比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碳排放额累计节约25027吨。
在未来,微软将继续使用AI、IoT、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与行业伙伴合作,创造更有效的碳排放解决方案,为中国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贡献力量。
中新财经:近十年,中国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营商环境。诸多政策措施中,您对哪些方面感受较深?有哪些建议?
侯阳:营商环境逐渐成为企业投资决策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近年来中国颁布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法案,让中国在营商环境的优化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
中国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市场国际化的提高,使得外企更方便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外企业合作方式也将更加国际化,这将使外企获得更大发展空间,也将使中国更具全球号召力。这些无论是对微软自身在华布局,还是对数字化转型浪潮下的企业转型升级,都将带来积极地推动作用。
落户中国三十年,微软始终看好中国的营商环境,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前景深具信心;微软在自身持续在华投入的同时,也通过自身经验和技术支持,帮助在华外企更好地开展业务。
中新财经:微软未来在中国有哪些具体投资计划?投资金额、时间安排上,能否做一个介绍?
侯阳:微软在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体现在我们持续的对华投入上,在中国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期待与众多客户和合作伙伴共同携手,点燃中国智慧、拓展中国机遇。
其中,人才是微软未来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我们也将持续扩大在华招聘。微软也将继续扩大在华业务规模。
微软始终重视新常态下数字技能人才的培养,为数字经济时代提供人才保障。我们宣布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免费开放基础技术认证资格。再次升级“日出计划”,通过整合现有生态资源,构筑微软生态体系的学习就业平台。我们还准备与中国电子学会携手,共同推动平台化教育资源。
微软同时也规划一系列创新举措,以促进合作伙伴生态活力循环。微软云伙伴计划将与有行业解决方案能力的开发类和服务类合作伙伴共同构建基于微软产品架构的深度应用与创新,赋能云总代拓展广域中小企业市场等一系列从全球到本土的合作伙伴生态战略及产品更新。
中新财经:您提到在中国要加大人才吸纳,微软中国是如何进行人才培养、实现降低人才创业门槛、反哺微软业务的?
侯阳:新常态下企业对于技术创新的需求同样也是对人才发展和培养的要求。基于此,微软发起了一系列赋能创新人才的计划,我们希望借助自身的平台、资源和技术能力,予力更多中国青年,成就不凡。
微软积极推动面向不同人群的人才赋能,通过“编程一小时”助力中国青少年开启计算机科学新世界,“创新杯”为中国学生提供孵化创意的机会与平台;“日出计划”联手国内高校建立起需求对接的技术技能型创新人才培养进阶体系;
“数字技能赋能”项目旨在打造本土化的数字技能培训项目;“微光计划”为职业院校学生、残障人士创造更具包容性的学习与就业环境;“数字未来•女性赋能”项目帮助更多中国科技女性提升数字技能,拥抱数字未来。
在中国,微软一直以来致力于基础研究方面的人才培养。微软亚洲研究院通过一系列面向学生和青年学者的合作项目、学术交流活动、高校科研合作以及课程建设大力支持中国本地化人才培养;微软(亚洲)互联网工程院培养了大量的杰出软件人才和创新团队,成为新技术、产品和研发团队的孵化器。
微软还与各地方政府合作的微软创新生态赋能平台,覆盖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为本土创新人才提供从技术、资源到平台的扶持,为中国创新人才和开发者“加码”,并为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注入创新活力。(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